![]() |
| ▲對於行政院食品藥物管理署的稽查,《義美食品》質疑動機並不單純。 |
此外,稽查過程還在冷凍庫內發現貯存各類逾期食品,包括「義美御禮年菜」的有效日期為西元2006年01月18日共62箱、「砂鍋大魚頭」的有效日期為西元2005年12月31日及西元2006年02月07日共231盒、「極品佛跳牆」的有效日期為西元2006年02月06日及西元2006年02月07日共211箱、「鮮菇燉羊小排」的有效日期為西元2008年01月11日共133個以及「義美燒臘雙寶米糕」的有效日期為西元2013年01月24日共167盒⋯⋯等,共計29項、1699件產品已全數予以查封。
桃園市衛生局更表示,食品業者不得標示未來不實效期之食品,將依規處新臺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貯存逾期食品,若查獲也可依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已要求義美說明,並針對市面販售該案的29項產品,進行有效期限之抽驗查核。
對此,《義美食品》於今日下午火速發表三點聲明。聲明全文如下:
一:此事件純屬倉庫管理人員疏失,未依標準作業處理,分批、小量把退回之即將過期、或屆有效期之年菜….等商品,儘速銷毀,而只是冷凍存放,等待一大批數量方才銷毀;本公司已立即做檢討改善。
二:《義美》在市面上絕無銷售任何逾期商品,有任何賣場逾期商品,如年菜⋯⋯等商品,都會配合賣場回收,此為正常之商品行銷營業管理作業準則。
三:令人質疑的是,本公司曾宣佈退出「GMP認證」、也未承諾加入「GMP改制為TQF」的計畫,也未參加前天(7月1日)「食品安全月」活動。昨天(7月2日)上午9點多,食藥署指示桃園市衛生局派員配合,總計10位人員,查南崁廠區幾近24小時,至今天(7月3日)早上8點多,已明顯強迫業者違反勞基法; 政府如此運用公權力的做法,令人遺憾!
另外,根據《東森新聞雲》記者的了解,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現任總經理高志明對於食藥署突襲廠區的做法相當火大,一度氣憤地說出「令人不齒」,影射食藥署的行為根本就是公報私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