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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草案後,目前正在徵求意見。 |
而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草案的說明》中,第六點〈關於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內文提到,依據草案第50條:「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對網絡管製作了規定。」而最後也提到:「此外,草案還對違反本法規定的法律責任、相關用語的含義等作了規定。」另經本刊查證後,草案第50條全文為:「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據《光明日報》上個月26日(西元2015年06月26日)的報導,內文指出:「網絡主權是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體現和延伸,網絡主權原則是我國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參與網絡國際治理與合作所堅持的重要原則。為此,草案將『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作為立法宗旨。同時,按照安全與發展並重的原則,設專章對國家網絡安全戰略和重要領域網絡安全規劃、促進網絡安全的支持措施作了規定。」
目前,中國全國人大在其官方網站中徵求意見,時間從西元2015年07月06日至西元2015年08月05日止。本文截稿前,徵求意見數已達1584件,另外也可寄信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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